本报讯 幼儿园的空调突然倒下,在旁边玩耍的小罗罗被撞倒在地,造成右耳几近失聪。这起意外事故幼儿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昨天,这起拖了近3年的案子有了二审结果。
2003年3月20日,小罗罗在绍兴塔山幼儿园午睡室玩耍时,墙角的立式空调机突然倒下,将他压在地上。小罗罗立即被送到绍兴市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孩子有明显的头部、五官等外伤,4个月后,小罗罗出现右耳听力持续下降等症状。送医院治疗后,因过了医学治疗期而无法治愈。
经鉴定,孩子右耳构成八级伤残。对于孩子家长要求幼儿园承担责任的诉讼,2004年10月21日,法院一审判定幼儿园赔偿医疗费等共计8万元。塔山幼儿园不服,提出上诉。昨天,此案二审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判决塔山幼儿园承担30%的赔偿份额以及1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昨天,小罗罗的父亲表示,他们会考虑重新抗诉。 本报驻绍兴记者 余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