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作案现场留下指纹什么的是常事,但将自己的照片也留了下来的事却不多见。日前上虞丁宅乡就发生了一起小偷行窃后留下自己照片的事。
丁宅乡警务室日前接到务工人员王某报案,称家中遭贼。细心的民警发现被窃屋门下的地上有一张陌生人的一寸照片。经辨认,民警发现照片上的人是湖南籍人斯某,现年48岁,以捡废品为业。
面对民警,斯某矢口否认偷过王家钱物,但一看到自己的一寸照片就傻了眼。原来斯某捡废品经过王某家,见王家没人,就用自己的暂住证插入开门,进屋实施偷窃。谁知插片过程中,暂住证上的照片被刮下来掉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