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日期范本选择:2005年12月20日至2006年1月5日
相关热线总数:5个
近半个月,杭州市消费者协会接到5起关于洗衣的投诉。市消协陈关庭副秘书长说:“为了不必要的麻烦,消费者拿到洗好的衣物,有必要对照签订的洗衣合同一一检查。”
洗冬装洗出一堆麻烦
▲12月20日,陈先生拿着羊绒大衣走进某洗衣店。第二天拿到大衣,干净是干净了,可整件大衣严重缩水。原来是店方没看清大衣上的洗涤标识导致。
▲12月25日,胡先生有件黑色茄克衫,价值2000多元,上回他自己洗出了个破洞。吃一堑长一智,胡先生放心地把衣服交给某洗衣店。可是拿到干净的衣服一看,原来的破洞边又多了一个,以前那个还更大了!
▲1月2日,陈先生拿着挺有档次的一件军绿色大衣到建国路某知名洗衣店。洗后取回,发现袖子上多了一圈小洞。
▲1月3日,姚小姐将自己的冬靴送进了滨江某洗衣店,因为该店说靴子也可清洁。谁料,第二天店家居然说靴子不慎被盗了!
本报给出“三大提醒”
提醒一:若衣物本有破损,洗衣店在洗衣之前应该告知消费者清洗后可能会出现的情况,而作为消费者也应及时向洗衣店说明衣物的破损情况。在洗之前,就这一事项可订立相关条款。
提醒二:在衣物洗好后,一定要仔细检查衣物每一个细节,发现破损及时提出。事后才发现,维权就麻烦了。同时,在洗之前,最迫切需要订立的条款就是“损害赔偿条款”。
提醒三:消费者在送洗有特殊要求的衣物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最好事先向洗衣店言明。消协在调解中也曾发现因标识错误导致衣物受损的案例,那就应追究厂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