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02版:每日新闻·视点
3  4  
PDF 版
全省268人上了“黑名单”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zjrbneirong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1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全省268人上了“黑名单”
  “从2004年8月‘全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为档案查询’正式对外查询至今,被查询的单位个人超过7000次,其中查到有行贿记录的164个,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在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修杭生的眼里,“行贿黑名单”最大的作用在于让那些想行贿受贿的“投鼠忌器”,起到警示威慑和防范的效果。

  修杭生告诉记者,“行贿黑名单”最早始于2002年7月宁波北仑区检察院的行贿人资料库。2003年11月,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省检察院联合推出了《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2004年4月,高检院、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联合发出通知,确定在江苏、浙江、重庆、四川和广西等五省(市、区)的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

  2004年8月,全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档案查询工作正式开始。为了不让上了“黑名单”的“漏网”,规定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工程项目法人,都要把开展行贿行为档案查询工作,作为工程招标的一项必要程序;各工程项目招标人,在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前,都要向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规定有二次行贿记录的,永久不得进入我省交通行业建设市场。从2004年8月至今,全省共收集录入268个行贿记录、共接待查询461批次,对参与建筑领域投标的5399家单位、1845名项目经理进行了查询,其中查到有行贿记录的有164个。

  相比我省试行的“行贿黑名单”,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全国检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在查询范围等方面有所不同:查询范围扩大到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5个领域;查询内容限于行贿犯罪。去年底,根据这一要求,省检察院对试点期间的工作作了6方面的调整,其中包括:将原来的“行贿行为档案查询工作”调整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将查询、录入的范围由原来的仅限于工程建设领域,调整扩大到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5个领域。录入时间由原来的2004年1月1日以后处理的行贿行为,调整上推到1997年以来的行贿犯罪。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