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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7版:每日新闻·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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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缴物管费 业主集体当被告
“黄金眼”盯牢审批交易
这个缺德骗局正在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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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这是杭州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起物管纠纷
没缴物管费 业主集体当被告
大家对这个问题怎么看,请来电和我们说说:0571-85310888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通讯员 夏法

  

  133户!截至昨天,国都公寓近1/6的住户因拖欠物业管理费,被物管毫不留情地起诉到了下城区人民法院。据了解,这是近年来杭州规模最大的一起物管纠纷。

  业主为何没缴物业费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中山北路上的国都公寓。一进小区,超市、公司林立,小区内小车来来往往,比一般小区略显繁忙。门口的保安说,原来的国都物管在去年11月15日已经退出,现在有新的物管接手,但原国都物管还在处理善后。

  记者联系上了一名欠费的业主。“不是我不愿缴,而是对他们的管理不满意。”这名业主说得很平静。

  而对于这个“管理不满意”,业主们各有各的说法。

  最突出的有两大问题,一是国都小区的破围墙。由于各种原因,开发商没能把围墙砌好。“不把围墙砌好,我们的财产、人身安全怎么保障?小区环境怎么保证?”

  二是小区内的停车问题,国都小区不仅有回迁户、商品房,还有写字楼、商场,一些写字楼的正门直接开在小区内,即使是白天,国都小区的停车位也是经常爆满,有时前来办事的小车还会把小区内堵得水泄不通。有车的业主为此很懊恼:我明明住在这里,却找不到停车位,停车还被划伤。

  诸如此类的问题,很多欠费业主都能罗列出一堆。当然,还有部分业主确实经济困难。

  欠费两年内必须讨回

  原国都公寓物管办公室主任顾永昌说,这一届业主委员会,经过讨论,决定不再与我们续约,所以11月15日我们已经撤离国都。“诉讼有时效期,过了两年就无法追讨欠费,所以我们选择这个时候,通过法院进行大规模的追讨。”

  “我们都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的,满意不满意应该看是否履行了合同,不能以个人不满意来否决合同,个人不满意可以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物管,而不应该拖欠物业费。”

  损害了全体业主利益

  下城区建设局物业管理中心的金志韦说,的确有个别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但通过不交费的方式抗拒物管公司,虽然情有可原,但程序不对,“现在,有些业主不交物管费,其实是占了交物管费业主的便宜,比如100元钱吃饭,3个人去吃和1人去吃肯定是有差别的。有些业主觉得物管也就是管一下卫生、绿化、保养,没多大作用。其实物管真正的作用是保证房子增值。”

  据了解,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不满意,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他们会通过对物业管理处主任年度评审,进行制约;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有明显违约行为,也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途径。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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