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吃喝拉撒,人之常情。”一位在兰州市某超市上班的鲁女士近日反映,这家超市员工吃饭、喝水、上厕所都得申领“事由牌”和“用餐牌”,而且“事由牌”的数量很少,这使得员工很不方便。
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组7个人只有2个“事由牌”,有一次,他们的组长去开会了,走时忘了留下“事由牌”,组里7名员工不能上厕所,整整忍了一上午。
就此事超市办公室的牛先生告诉记者,超市为何要采取这种制度,他不太清楚,但这对超市管理有利。
兰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吴忝应律师表示,拍身自检侵犯了员工的尊严,也侵犯了员工的名誉权。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