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富自己、吃穷别人不是邓善红仅有的两样把戏,他还打起了国库资金的主意。
2002年12月,邓善红与另外两人合谋,利用职务之便,将国库款划拨到临高县城监大队账户后取现私分,尔后邓善红再虚开发票报销冲账。从2002年12月至2004年5月,三人共侵吞国库款15笔,邓善红分得赃款28.25万元。
这一次,邓善红终究没有逃过恢恢法网。邓被“双规”后,有关他私生活混乱的传言也从地下变成公开。有媒体记者深入临高县城调查,了解到邓善红的确包养过6个情妇,且都生了小孩。有关部门对邓善红一案进行调查时,也确认了这6个人确实为邓的情妇;检察机关正在对邓出资为她们盖楼一事展开调查。
邓善红包养情妇、生儿育女已有十年,在当地成为公开的秘密,如此违法行为却很长时间不见执法机关调查。
令人惊叹的事情还不止于此。
邓善红被捕后,债主接二连三地上门讨债,把临高县市政局搅得不得安宁。原来,邓善红私自以单位名义借钱,导致该局被多位债主告上法庭,目前已有五起案件被法院审理,涉及金额37万多元。
市政局局长王生说,“为了应付这些官司,弄得我筋疲力尽。这些仅仅是接到起诉的债务,市政局到底还有哪些债务,大家都不清楚,只有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
从邓善红妻子追讨欠临高妹大排档招待费的第一起官司到第三起官司结束,市政局在法庭上一败涂地。该局领导表示,由于不服法院对大排档欠款案的判决,该局已上诉至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实际上,该局对于另外两起官司也想上诉,但局里为打官司已不堪重负,实在拿不出钱来交上诉费,只好放弃。至第四、五起案件开庭时,该局干脆就不再派人出庭了。
11月15日,邓善红在临高县行政干部集体盗取国库资金案开庭审理时露面。庭审时,公诉机关指控邓善红等6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非正常手段共同侵吞国库资金,其中邓善红参与作案15笔,犯罪金额56.5万元。邓善红对此无甚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