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通讯员 余法
杭州余杭闲林的张大伯,今年85高龄,管了件“闲事”后,突发脑溢血,躺进了医院。医生说,病因是精神受了刺激。张大伯认为,刺激自己的就是那天扫马路的李某。
昨天,他向余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李来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赔偿,共计9000余元。
事情要从去年6月25日那天说起。张大伯是个老党员,经常发现家门口公路的阴沟会堵塞,周围村民对此意见也很大。那天,张大伯看到公路养护工人李某在清扫公路,大概是为了赶时间,李将路上的石子扫到了公路旁的阴沟洞里。
张大伯是个直肠子,当即提醒李某:这样扫地会造成阴沟堵塞的,以前这种情况已经发生好多次了。但李某不仅听不进去,还跟张大伯起了争执。
张大伯说,李某认为自己多管闲事,当场就开始谩骂。
离开现场后,张大伯感到头晕脑胀,被送进了余杭区第二人民医院检查。诊断结果:因精神受到刺激引发脑溢血,需要住院治疗。
为了大家的利益,好心跟李某讲道理,却被“气”进了医院。张大伯坚持认为,李的谩骂毫无疑问是造成自己脑溢血的原因。所以,要把官司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