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吃相”的东西方之别,想起以前有个“东方式嫉妒”和“西方式嫉妒”的说法。
改革开放初期,有一位“改革名人”访美回来所作的报告风靡一时。报告里有个“东方式嫉妒”和“西方式嫉妒”的比较,说中国人看到别人比自己行,就要想办法去毁别人,让别人跟自己一样不行。西方人嫉妒别人,就向别人学,设法超过别人。此说在当时颇为新鲜,也有几分事实依据。随着国人对外国的了解增多,发现无论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外国影视作品中,所谓“东方式嫉妒”并不是国人的专利。
卡特里娜飓风袭来时,新奥尔良偷盗成风;美国安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不久前承认贪污;英国首相布莱尔的夫人被指利用首相夫人的影响力为自己敛财——从基本的人性来说,中国人外国人没有太大的区别。中国人有的毛病,老外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是,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遏止人性的恶,减少这种恶所造成的损失,那倒是老外做得比我们好。从理念到具体操作,都很值得借鉴、学习。
很多国人都很难摆脱近代中国落后挨打的屈辱历史造成的心理阴影,或妄自菲薄,什么都是人家好;要么妄自尊大,用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来藐视老外以自慰,骨子里还是自卑。
那么,应该怎样对待外来文明呢?想来想去,还是鲁迅的拿来主义最为恰当。因为这是一种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既有自信,又不失清醒的主动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