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
金德最早提出的不是“合并”而是“收购”,目的是 趁火打劫,并没有后来所说“振兴辽沈足球”那般“冠冕堂皇”。
上赛季结束后,辽足举步维艰,除了拖欠队员工资和外债务近2000万,还欠税670多万。金德突发奇想,趁机收购辽足,消灭对手的同时获取一个便捷的内援引进通道。
最终金德提出了非常具体的可行性方案:收购陷入困境的辽宁队,将其队中的几名国脚级球员和几名入选国青队的新秀混编到金德队中,组成下赛季冲击三甲甚至冠军的队伍。剩余人员与那个中超的空壳一起转让,绝对不留什么关联的后遗症。
整合概念
中国足协警告金德已经触及“警戒线”,这种平行收购已经违反中国足协的规定。
金德随后冒出来一个“整合概念”,意即金德要与辽足合并,而不是收购。与此同时,中国足协也不再阻拦。“按照合理的程序,金德和辽足完全可以合并为一家俱乐部,这也符合金德组织辽沈精英打中超的想法,但前提是两个俱乐部必须放弃一个中超名额。”
金德服软
正当一切刚刚进入正轨之时,沈阳市体育局开始公开阻拦辽沈合并。“即便辽沈合作,球队也必须在沈阳注册!”
按照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中超俱乐部转让后三年之内不能再次转让或者更名。而辽足俱乐部在2004年转让给了张海,意味着辽足在2007年之前不能再次转让或者变更。这也意味着,只有金德抛去中超壳子才能完成辽沈合并。这样一来,合并后的辽沈联军就必须在辽宁省足协注册,显然这是沈阳市足协无法接受的。
停止合并
为了能够在这次合并风波中“全身而退”,金德总经理何兵最后抛出了“资产评估论”,即不出一分钱,按资产评估决定辽沈合并后的大股东,对此,辽宁省体育局无异议,但对于缺钱的辽足显然不能接受,张曙光明确表态,这种合并绝对不会参加。
事实上,金德在抛出“资产评估论”后就没有希望谈判能够再继续下去,在辽足不愿“玩”了的情况下,压力巨大的金德正好借坡下驴,一场风风火火的合并风波在这样的尴尬局面下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