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院长租借救护车给他人做客运生意,致11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日前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宜州市洛西镇原卫生院院长杨世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春节前夕客运高峰,宜州市洛西镇卫生院兼职司机何日辉欲利用单位救护车到广东拉客盈利,并两次向时任卫生院院长杨世红请示。同年1月16日,杨世红违反救护车使用的有关规定,在借条上签字同意借用车辆。自签字当晚起,何日辉就驾驶从洛西镇卫生院租借来的金杯救护车与覃东华(已判刑)前往广东拉客。
两天后的1月18日,何日辉与覃东华驾驶该车从广东接民工返回。行至广西贵港市附近时,驾驶员覃东华由于过度疲劳,致使救护车与相向行驶的一辆大客车发生碰撞,造成11人死亡、4人受伤、车辆报废的特大交通事故。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