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的丁少华是家中长子,曾在武警九江消防支队服役,1993年转业到江西省进出口公司。2004年5月,丁少华与岳父张良琛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中纪委带往北京审查。
丁少华被抓引起了江西省官场的强烈震动。社会上很快传言,丁鑫发也即将落马,甚至有谣传说丁鑫发已经被抓了。当时身为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的丁鑫发,深知此时阵脚不能自乱,然而,他的妻子章斌却没有他的定力强。就在宝贝儿子丁少华被抓后,章斌迅速感觉到丁家问题的严重性。要知道,许多钱都是丁家这母子二人亲手收下的,母子“连心”,接下去的事可想而知。因此,章斌一时气急晕倒,很快住进了医院。
丁鑫发在前往医院安慰了妻子一番后,很快出现在办公室和有关会议上。他要让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知道,他丁鑫发并没有出事,不能再让这种传言继续散布下去。为此,他刻意安排了几次重要会议,并在电视里露脸。6月28日,他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局长会议上部署反贪工作,并在当天的江西卫视新闻里露面。同时,还有几次小范围的座谈会上,他强烈重申:“儿子的事是儿子的事,别往老子身上瞎扯!”7月1日晚上,他还同其他省领导一起,在省艺术剧院观看“七一”文艺晚会。第二天,报纸上出现了他的名字。但正是这一天,他自己也被中纪委带走了。
他的妻子章斌从医院里出来不久,也紧跟着被中纪委“双规”。
丁鑫发夫妻之所以被中纪委“双规”,是因为他们的宝贝儿子很快向中纪委交待了他及母亲章斌利用丁鑫发的职权谋取私利的事实。
到了北京的丁少华知道自己终于犯事了,但他不知道中纪委究竟掌握了他哪一笔问题,因为他犯的事的确太多了。很快,他就说出了几笔重要的权钱交易案。其中时间最早的是1993年9月,当时其父为江西省公安厅长。祝某因为走私问题被南昌市公安局查处,其亲友找到丁少华,丁少华让父亲向南昌市公安局打了招呼,致使涉嫌走私案最终未进入立案程序。为此,祝某在丁少华的介绍下,将10万元感谢费送给丁鑫发本人。
第二笔就是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砂了。丁少华承认自己收受了张砂的20万元好处费并将此事告诉了父亲丁鑫发。
第三笔可能更严重了。此事不仅与父亲有关,而且也将母亲章斌卷了进来。章斌于1998年2月任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后任江西省交警总队调研员。经丁少华介绍,章斌认识了香港壕兴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总代理秦某。2000年6月至2003年3月间,章斌先后在其办公室等处,10次收受贿赂,共计港币116万元、人民币28万元,为此,章斌利用职务以及其丈夫丁鑫发时任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之便,为对方提供帮助。
第四笔发生在丁鑫发担任江西省检察长期间。2001年6月至2002年2月,江西兆丰物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某因涉嫌偷税犯罪而被拘留。为此,其亲友请丁少华出面帮助。后丁少华让父亲丁鑫发向南昌市公安局打招呼,将对邹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为此,丁少华先后四次收受邹某所送人民币145万元。
第五笔是2003年9月初,江西省吉安市恒荣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罗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查处。经丁鑫发过问后,该案被撤案。其间,丁少华收受罗某的朋友龙建芳所送港币30万元,并于事后告诉了丁鑫发。
第六笔发生在2003年10月,江西省神通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被检察机关查处。为了不被检察机关起诉而找到丁少华帮忙,丁鑫发在得知王某已送丁少华人民币10万元后,表示会过问此案。
此外,丁少华还交待了其父丁鑫发挪用公款的事实。1998年4月,丁鑫发时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丁少华的岳父、江西赣州威远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张某请丁鑫发帮助解决资金110万元,丁要求省公安厅基建办给予解决。4月28日,基建办将省公安厅基建款110万元汇入张提供的账户。之后,张将110万元归还。
在被中纪委“两规”期间,丁鑫发与妻子章斌均承认上述事实。由此,丁鑫发于2004年12月被开除党籍,并正式移送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