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屋合作社——
国外的个人集资建房
除了住宅合作社,还有一种建屋合作社(Building Co-operatives),它是一个合作建造住宅的公司,一些个人或家庭在合作的基础上,一起工作直接建造他们自己的家。这种模式可能更类似于国内前段时间热炒的个人集资建房概念。
这种类型的合作组织的成员们批量购买建筑材料,并与合作社里的其他成员一起合作建造房屋。房子盖好后,合作社里的成员们通常直接拥有他们自己的家,有些时候,道路、公用绿地和社区设施也继续由合作社拥有。
上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期间,建屋合作社在加拿大的很多地方都非常流行。法德·托普金斯于1936年在加拿大的格雷斯海湾帮助建立了北美第一个自助建屋合作社。一群煤矿工人以2.2万美元的房屋贷款成立了这个合作社,这些贷款被用于购买建筑材料,每个矿工需要付出的是他的劳动力,也被称为“汗水资产”,他们一起建造了11座房屋,矿工们也于1938年住进了这些房子。此后,建屋合作社一直作为典型的面向低收入人群的住宅建造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