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通讯员 辛成
老公办厂,家住别墅区,自己有固定工作,闲暇之余开了个服装店, 31岁的少妇裘某也算衣食无忧,却因盗窃了几包衣服,昨天被江干区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1年6个月,还罚了3000元。
去年6月4日,嵊州人裘某来到杭州四季青杭派服装市场进货,乘人不注意,拿了别人手推车和车上的1包衣服。
“我和别人的包同时放在店门口,无意中拿错了包。发现拿错后,我看里面的衣服比我的多,以前我也被人家拿错过,想想可以补回自己的损失,就把包拿走了。”裘某辩解。
公诉人说,从裘的辩解来看,起先是无意,而后是报复,但有了第一次报复,她竟然还有第二次。
裘交代,窃走的这包衣服,卖了一部分。第二次,她又轻松得手,但这一切却被市场的监控录像全部拍下,大家准备守株待兔。
果然,当她第三次进入市场后,被保安立即发现,将其拿下。
■专家分析
这属于行为障碍
浙江省心理卫生协会理事长赵国秋说,裘某的偷窃只是追求过程中间的享受,不是以物质的满足为目的,偷窃过程中获得病态满足,是心理应急状态下的行为障碍,这或许是压力太大,或许是出现情感危机,而宣泄途径又不畅,不懂自我减压,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同时她的性格可能不够健全,承受力差,特别是女性,不太会用男性冲动的方式来表达,而积郁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