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成功“操作”小西天证券部融资的经验,“风云老总”刘付臣俨然把自己当作纵横商界的“金融大鳄”,此时,小西天证券部已经维持不了他的黑色资金链条。一次偶然的机会,刘付臣通过史新纪、晏宇庆认识了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行长助理、光大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筹备负责人冯军,从此,他盯上了光大银行。
1997年6月,刘付臣找到冯军“共商大计”。这次刘付臣抛出的招数与上次和小西天证券部史、晏二人的计策如出一辙:由刘付臣支付高息的手段,介绍客户到冯军所在的光大银行办理存款,再由冯军将这些存款挪给刘付臣使用,并由刘付臣支付高出利息部分……
与小西天证券部史、晏二人相比,光大银行的冯军无疑更具“魄力”。在较短的时间里,他将30多家单位和个人在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及翠微路支行的40余笔存款中的6.63亿元人民币,转到刘付臣控制的账户上,供刘付臣购买众多物业项目。
至此,刘付臣伙同史新纪、晏宇庆、冯军3人,挪用数额已经高达11余亿元。而刘付臣如此大手笔的运作,也越来越让史新纪、晏宇庆两人担心起来,毕竟刘付臣拖欠了小西天证券部的大笔资金,他们两人总是不停地催促刘付臣还钱。但是,刘付臣搞来的钱除了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其余的全部进入“资本运作”了,根本没有钱还给他们。最后刘付臣被逼急了,他提出从光大银行贷款来还欠小西天证券部的巨额资金,但向光大银行贷款需要担保,刘付臣要求史新纪、晏宇庆两人帮忙提供担保,此时两人有苦难言,为了填补自己的窟窿,只好硬着头皮答应。
1998年7月,史新纪、晏宇庆以小西天证券部的名义,为刘付臣在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和贷款出具虚假的国债代保管凭证、协议及保证书、承诺书等担保文件。拿着这些文件,刘付臣分别与光大银行签订了银行承兑协议和贷款合同,骗取钱款共计1.65亿元。
挪用11余亿元,诈骗1.65亿元,刘付臣的“资本运作”动用了13亿元。这不能不令人咋舌。但是,有了银行和证券公司做后盾,刘付臣的“资本运作”手笔越来越大。1996年,刘付臣与北京市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额为4亿元的租售合同,开发一座商务大厦;1997年,刘付臣欲以1.2亿元收购天津华洋大厦;1998年,刘付臣又欲用1.1亿元收购北京龙德行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