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不仅仅发生在酒吧附近,高速路上也有人喝了酒后继续疯狂驾驶的,最终翻在自己的“酒杯”里。
1月17日下午2时30分,杭甬线宁波方向65KM处因施工车流较大,但一辆号牌为浙BQ3901号小轿车,却像脱缰野马一般在慢车道、硬路肩和快车道“S”型行驶,情形危险。检查结果,驾驶员姚某酒后驾车。
1月21日晚8时许,嵊州籍贺某开着浙DE85**轿车,在上三高速上虞车道36公里处的快车道内低速行驶且边开边停,过往车辆纷纷避让。
绍兴二大队民警杨可、王水鑫巡逻路过,及时处置才避免事故发生。检查发现,贺某酒味扑鼻,满嘴胡话,“喝多了、喝多了”说个不停,且承认当晚喝了四瓶以上啤酒。
本报提醒各位驾驶员,手要碰方向盘,请别碰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