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杨佳 端木佳莹
■本报记者 叶玉跃
“有一司机酒后开车,连冲三个路口,撞了好几辆车……”昨天上午,本报热线接到报料。
现场
上午9点半,杭州文晖路与建国路口,浙A940××黑色桑塔纳车头瘪掉了,现场残留着一地碎玻璃和掉落的尾灯灯罩。车子已被交警拦下,司机仍没反应过来,有些晃晃悠悠地走下车。当民警准备把他架上警车时,他还挣扎着不肯上车。
“看他说话口齿不清,连走路都走不稳,我们怀疑他是醉酒后驾车。不过奇怪的是在他身上闻不到酒味?”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很是疑惑。
监控回放
昨天早上8点多,这辆桑塔纳在中河高架梅登高桥处开始“发疯”,突然撞上了高架中间的隔离墩。当时司机似乎并没意识到自己违反了交通规则,继续向前行驶。当他行驶到文晖路与上塘路一大树下时,倒车撞上了跟在后面的一辆出租车。
但此时司机仍未发现,继续往前开。被撞的出租车司机非常气愤,紧跟桑塔纳。
9点左右,桑塔纳又在文晖路建国路口,硬生生撞上前面一辆等绿灯的出租车。
拦截交警现场调查发现,当时肇事者并没有刹车,地面上没有留下汽车制动的痕迹。
到底是不是醉酒驾车,交警一时难以断定,只好把肇事者送到附近的浙江省人民医院进行血液化验。
下午,检查结果出来了,原来是肇事者服用过某种药品从而导致了连环撞车。
提醒
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对此,专家认为,驾驶员应慎服以下这些药:安定类:如安定、氯丙嗪等,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后,常产生眩晕、嗜睡、肌无力、体位性低血压和反应性下降等副作用;更严重的是视力模糊、眼球震颤,驾车时因看不准前方道路上突然变化的情况,极易导致车祸发生。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开药时,应告诉医生,请医生开处方时尽量避开对驾驶员产生不良反应的药品;认真阅读说明书,熟悉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后再服药;服药期间不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