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德隆案主案1月20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象为三家法人;针对唐万新等7名自然人的审理于1月19日正式开庭。
此次庭审的被告包括德隆核心人物唐万新等七名自然人和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三家法人单位。他们涉嫌三项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和挪用资金罪。
检方起诉书称,从2001年6月5日至2004年8月31日,被告单位上海友联组织金新信托、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大江国投、伊斯兰信托等公司,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50.02亿余元人民币,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为172.18亿余元。
此次出庭为唐万新辩护的律师表示,已经形成了成熟的辩护观点,将作出有罪辩护。 据《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