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表演类专业、编导专业全市统考考试内容、要求和时间、地点安排。
音乐类专业(音乐教育)考试科目为:乐器(键盘乐器、管弦乐、民族器乐)、声乐、乐理、视唱练耳四门。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科目为:乐器演奏(键盘乐器、管弦乐、民族器乐)或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三门。考试时间和地点为2月25、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内。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四科总分400分。
表演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台词、声乐、形体、表演。市统考地点: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统考时间:3月25、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其中声乐、台词、形体成绩满分各为100分、表演成绩满分为200分,四科总为500分。
编导类专业考试科目为文艺常识、命题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考试时间为3月4、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考试地点: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内。单科成绩各为100分,三科总分满分为300分。
本报通讯员 韩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