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选举,最终结果固然引人注目,但选前各方对“哈马斯参选”这一敏感话题的立场转变,同样值得玩味。
哈马斯:从“消灭以色列”到“不介意谈判”
1987年成立之初,哈马斯确立其终极目标——消灭以色列。2004年底,哈马斯在巴勒斯坦地方政府选举中赢得局部胜利,证明其政治实力。
2005年3月12日哈马斯宣布参加立法委员会选举。2006年1月11日,哈马斯公布竞选纲领,只字未提“消灭以色列”。1月23日,哈马斯领导人马哈茂德·扎哈尔宣布,哈马斯不把与以色列谈判视为“禁忌”,哈马斯不排斥通过第三方与以色列接触。
以色列:从决不妥协到接受现实
对于哈马斯参选,以色列一开始反应强烈,表示不会同巴民族权力机构谈判、不会讨论撤军或任何有利于巴建国的行动,除非巴方解除哈马斯武装。
但对于选前巴内部种种分合对抗,以色列基本保持沉默,作壁上观。而以色列国防部长沙乌勒·莫法兹1月4日的表态,更有点“接受现实”的味道。他说,“如果哈马斯赢得(立法委员会)选举,并且宣布解除武装,以色列将准备与其对话。”
正如以军事专家所言,没有哈马斯参与,巴勒斯坦当局代表性“不够”。以色列最终态度转变,取决于哈马斯是否“变脸”——解除武装、成为政治团体,并承认以色列地位。
美国:从陷入两难到两张面孔
自认巴以和平进程主导者的美国,在哈马斯参选问题上注定陷入两难——一方面坚持原则“不与恐怖分子谈判”,另一方面美国意识到,涉足政坛会让哈马斯减少袭击活动。
美国国会众议院2005年12月16日通过决议案,要求巴勒斯坦当局阻止哈马斯参与立法委选举。但是,哈马斯人气急剧升高,令各方不得不承认,把它排除在选举之外,并不现实。
有媒体将美国目前的态度描绘成“两张面孔”:告诉以色列美国反对激进组织从政,同时告诉阿巴斯,哈马斯可以参选,但必须放弃使用暴力。
国际危机研究组织建议美国和其他国家对哈马斯采取“逐步和有条件接触”政策:给哈马斯设定基线,比如延长停火期限、停止走私和生产武器,断绝与伊朗和叙利亚的关系等等。换句话说,跟以色列差不多,美国可以接受“变脸”哈马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