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2月1日晚正式向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提交一份决议草案,要求把伊朗核问题诉诸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欧盟动议的内容与英、法、德等国先前表态如出一辙,中心内容只有一个:“请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总干事把伊朗核问题提交至联合国安理会”。
谈及这一行动必要性时,草案说,各国“对伊朗核计划极其担忧……对伊朗核计划能否仅限于和平用途毫无信心”。
草案建议原子能机构对伊朗提出四大要求,而这些要求也可看作是欧盟给伊朗设定的“谈判底线”。
这些要求包括:一,重新冻结所有铀浓缩及相关活动;二,考虑停止建设重水反应堆,因为重水反应堆可用于提取制造核武器所需的钚;三,正式签署赋予原子能机构更大监督权的协议;四,允许原子能机构在核查过程中行使更多权力,包括:直接讯问个人,审查有关黑市购买核材料的文件,核查所有设备,而无论这些设备是否可用于核活动,并且核查可能用作核活动场所的特定军方工厂。
分析人士认为,鉴于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已表示支持提交伊朗核问题,所以,这份草案在会议上不会遇到太大阻力。也就是说,安理会介入伊朗核问题基本已成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