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公布的新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在娱乐业内激起千层浪,有别于1999年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新条例更细致地规定了管理内容。比如营业期间,歌舞娱乐场所内亮度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审批娱乐场所前要依法举行听证会;每日凌晨2点至上午8点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等。
记者昨天就公众关心的问题咨询了省文化厅文化市场执法指导监督处处长姚颂和。姚处长一一指出了新旧条例的不同之处。
审批新娱乐场所更严格
在1999年的条例里,娱乐场所设立时没有许可证书,只有审核证,新条例生效后都要进行换发,同时废止原审核证书。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这次都加强了审批手续要求。同时审批娱乐场所要举行听证,娱乐场所地周边的居民、有关部门都将参加,听证会上,申请人要陈述开办申请,管理部门要出审批理由、现场踏勘结果等。
新审批娱乐场所目前还多了一个审批“消费者核定人数限制”。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将受处罚。具体人数按使用面积和人数比例确定。
原来一直禁止审批的电子游戏机室,新条例放开了,但要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审批手续在县一级文化部门办理。以往查处违法电子游戏机室时,常常有老板抱怨文化管理部门,我们来审批你们不给人家办许可证,看来是故意要查我们。这回禁令和执行之间的矛盾可以解除了。
新条例还增加了“营业期间,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工作服,佩带工作标志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条例生效后,居民若发现有娱乐场所违法营业时,可向文化管理部门举报。
老的老政策,新的新办法
新条例中增加了许多规定,姚颂和说有关实施原则已跟文化部联系过,对已经创办的娱乐场所一些设立审批性规定不会追溯,比如已合法设立的娱乐场所面积不到新规定标准的,不会用新标准衡量。但新申请设立的,就要按新的规定执行。但具体要求多少面积,目前文化部还在起草,过段时间才能下发。新条例新增的“营业期间,歌舞娱乐场所内亮度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将有一个具体衡量数据,标准还在制定中。
“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对这一类要求,姚处长说,会给娱乐场所一个缓冲过渡期,比如一两年内装备齐全。条例一施行就要所有娱乐场所达到要求这不现实。
本报记者 王玲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