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辛成 本报记者 孙燕
橙色的屋子里,放置一张椭圆桌,桌边围坐着法官、人民陪审员、控辩双方和被告人。昨天,这种“圆桌审判”方式首现杭州法院。
被带上江干区人民法院“圆桌法庭”的王云、王军(均系化名)都未满18岁,安徽人,他们去年8月到杭州打工,后因工资低等问题离厂。
两人居无定所,又没有生活来源,产生了或偷或抢的歹念。经过商量后,两人到九堡镇三卫村附近,抢得被害人张某一只价值1078元的手机。而后,被公安人员人赃并获。
昨天,两人在完成法官的身份调查后,被允许坐在了椭圆桌的一头,另一头则是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两侧分别为控辩双方,整体氛围就像在开一场“家庭会议”。
两少年最后认罪,并表示要努力改造,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社会。
根据司法解释,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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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审判一般用在少年法庭,取消了高高在上的法官席,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欠成熟的心理,避免了他们因紧张、恐惧而不能如实反映真实案情的情况,提升了庭审教育功能,推动了青少年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