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要整治 居民要搬迁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吴山景区管理处因伍公山景区整治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经批准将在下列范围进行房屋拆迁:伍公山4号-17号(连号),19号-38号(连号)(以拆迁红线范围为准,集体土地除外)。
上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持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到中山中路56号与拆迁人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搬迁期限:自2006年2月15日至2006年4月1日止。拆迁期限:自2006年2月15日至2008年2月14日止。
根据相关规定,从拆迁公告发布当天起到2007年2月14日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租赁房屋。
李民华 刘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