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金字招牌是全世界最获信任的品牌标志之一。不过,一位曾是麦当劳忠实顾客的美国妇女近日对这家全球快餐业巨头“愤怒”开火,更要与它对簿公堂。因为麦当劳对两年前“血迹薯条”事件的处理令她大失所望。
戴维斯2004年11月26日在加斯托尼亚一家麦当劳买了快餐回办公室吃。其中有一包炸薯条。
“我把它们(薯条)取出来,蘸上番茄酱。当剩下最后六七根时,我拿起一根,”戴维斯描述说,“然后我在薯条袋里看到了一样东西。”那是血迹。
戴维斯马上打电话给麦当劳快餐店,一名副经理在电话向她道歉后说明,血迹来自一位被割伤的雇员,该名雇员已经被解雇。
戴维斯和律师2月3日向加斯顿县高等法院对麦当劳提起诉讼。戴维斯的律师说,迄今为止,庭外和解已无可能。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