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系列行政处罚决定书,曾经的股市“名嘴”孙成刚赫然在列,其交易831笔共获利近200万元。
孙成刚事发于2004年4月6日。该日,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报披露,该公司排名第十位的股东为“孙成刚”,其股票账户中持有该公司22.07万元股流通股。而作为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大股东、执行董事和首席分析师的孙成刚,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向投资者推荐安源股份。
经过媒体多方查证,安源股份大股东“孙成刚”的开户登记资料恰与名嘴“孙成刚”的工作经历相符,这样一来,名嘴“自买自夸”的运作套路原形毕露。
2004年事发时,孙成刚曾对媒体解释说“买股,都是我丈母娘干的”,并称有关规定出台后,他已于1998年主动注销了股票账户,从此未再交易。孙言之凿凿,称2000年举家迁往上海后,股票账户卡丢失,一直没有找到。
孙成刚当时“委屈”地说:“在安源股份公布年报前,我也完全不知道我的账户居然买了那么多股票,不过我将在本月底(2004年4月)之前全部清仓,然后撤销账户。”
上述表态业已证伪,但孙也并非没说实话。其账户在盈利近200万元的过程中,忠实履行了丈母娘炒股、老婆炒股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操作原则。
证监会查实,孙成刚1995年6月开立股票账户,于2000年12月起指定在海通证券股份公司上海崂山西路营业部进行交易。自2002年3月至2004年5月,孙成刚的股票账户共计交易831笔,买卖股票82只,盈利199.2万元。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24条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为自己买卖股票及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孙成刚不仅自买自卖股票,还向投资者推荐自己操作的股票。
据此,证监会对孙成刚处以没收违法买卖股票的违法所得199.2万元并处10万元罚款的处罚。同时,对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
经了解,对孙成刚的处罚决定,系基于旧的证券法作出。根据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孙成刚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可以被处吊销从业资格。
《上海证券报》记者 周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