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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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2版:每日新闻·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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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硕鼠炮制惊天黑洞
A 当上经理,刚愎自用
C 幕后操纵,挪用公款
D 黑洞暴露,离婚自杀
B 证券高手,遭遇熊市
E 走上法庭,拒不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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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E 走上法庭,拒不交代
  煤气爆炸引来了消防队也引来了急救中心,被炸得血肉模糊的杨彦明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虽然他的双手已经严重变形,脸部也留下了不可消除的伤痕,但毕竟保住了性命。当有关单位调查煤气爆炸的起因时,杨彦明畏罪自杀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与此同时,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也向警方报案。2004年5月21日,警方以涉嫌贪污罪对杨彦明进行立案侦查,正在医院住院的杨彦明被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杨彦明贪污、挪用公款近1亿元。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杨彦明语速非常迟缓、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道:“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诉书上的全部事实均不存在!”但在法庭上,面对法官和公诉人的提问,“记不清”、“说不好”成了杨彦明最常用的回答方式。

  7000余万元国有资产人间蒸发!贪污、挪用这笔钱的杨彦明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2005年12月13日,杨彦明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死刑。

  在法庭上,杨彦明坚称自己只是失职而不是贪污。“我要上诉!我没有贪污!”这一句话杨彦明重复了3遍。

  尽管法院认定杨彦明贪污的7000余万元公款目前下落不明,但法院认为杨彦明的贪污罪是成立的,杨彦明曾多次承认已收到他指使两个财务人员所提取的公款,只是由于次数多、时间长,记不清具体时间和金额。而且,两名经手人根据相关书证能够清楚地说明公款金额。同时,证人证言也能够印证,杨彦明与公司负责人协商工作时,承认收到了财务人员交予的公款。

  就在杨彦明一审被判处死刑前几天,在同一个法庭上,中国证监会官员王小石一审被判13年,这两起有关证券类重大案件的宣判,表明对证券市场的贪污和腐败,相关部门开始予以重拳出击,表明管理层已充分意识到治理证券市场的重要性,为证券市场今后的长治久安发展奠定了有益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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