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岛内去年8月被台当局撤销的7个频道当中,继龙祥电影台申诉成功之后,台“行政院诉愿委员会”日前认定,“新闻局”撤销东森S台的理由不成立,因此撤销原处分,主管机关必须在两个月内另外做适当的处分。台“新闻局”也决定,交由即将成立的“NCC”讨论定案,东森S台撤照翻案的机会相当大。
东森诉当局违规
据报道,东森S台提出申诉的理由为,“新闻局”在去年1月评鉴时还认为东森S台合格,后竟又找出理由撤照,东森认为“新闻局”一方面怠于执法,一方面利用换照审查,以维护公益为由,恣意行使裁量权,骤然剥夺卫星广播电视频道的经营权,侵害受“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且换照的申请,只有逾期不补正或补正不全者,可驳回申请外,并没有其它授权或“新闻局”可以依职权不予换照的事由,“新闻局”撤照作为,已逾越“卫星广播电视法”规定。
关台后已损失3亿
东森电视董事长张树森表示,程序上,申诉成功并非代表东森S台已确定拿回执照,被关台后,东森已损失3亿新台币。业界人士也说,现在谈复播还太早。此外,S台申诉成功,东森员工情绪振奋。
据了解,“新闻局”在前任“新闻局长”姚文智任内,于去年8月1日对7家有线电视频道做出不予换照处分,除CASA台,计有6家业者提出行政申诉,目前已有龙祥电影台、东森S台申诉成功,欧棚和华尔街财经台则申诉失败,仍维持原处分;另彩虹和蓬莱仙山则还在申诉中。
将向当局索赔数十亿
被台湾前任“新闻局长”姚文智撤照的东森S台和龙祥电影台,已经向台“行政院”申诉成功,并且将申请数十亿元的赔偿。国民党“立委”费鸿泰强调,这笔钱不应该纳税人买单,应该由做出错误决策的民进党当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