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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001版: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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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路+农民公寓不等于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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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设城乡文化共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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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水泥路+农民公寓不等于新农村
——访省社科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建华
  本报讯 “希望你们的报道更深入和全面,把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因素纳入到‘新农村的文化设计’中来。同时,既要报道那些成功的典型,又要反映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困难。”昨日,省社科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建华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本报日前报道的两个新农村建设取样——衢州黄土岭村和安吉山川乡,杨建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晚报对这些村庄进行及时报道是不错的,这两个点既是一个个丰满的个案,又具有典型性,比如衢州黄土岭村通过发展‘农家乐’经济已经初步建立起公共意识、合作意识,这说明现代文明已经被村民们初步接受。”

  “农村的发展决定了中国的发展,中国农村的命运决定着中华民族的命运,决定着中国人现代化梦想的实现。”杨建华说,浙江经济较为发达,这为建设新农村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建设新农村,从经济上要让农村富裕起来,要让农民的经济地位不断提高,要让更多的农民进入社会的中等阶层;在社会结构上要使农村社会结构更为合理,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农民享受;在文化上要让农民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文化设施和产品。

  杨建华说,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千万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要以为水泥路+农民公寓就是现代化;既要用现代文明去引导农民,又要注意保留中国农村千百年来留下来的那些优秀的、合理的文化因子;要注意农村新社区的建设,用社区的眼光和标准去看待和建设新农村。

  本报记者 裴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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