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访中,李元伟强调,他要澄清另一个事情,涉及王治郅的事,网友们和篮球爱好者一直在传着一个说法,就是所有出国打球的运动员的收入50%要上交中国篮协。前国家体委曾经有过这么一个文件,里面有那么几类,有一种分配的办法,但是中国篮协迄今为止没有从任何一个出国打球的运动员收入中拿过一分钱,包括郑海霞、巴特尔、隋菲菲。
姚明在2003年至2004年赛季主动上交过16万美元多。这笔钱篮协已把它作为篮协和青少年基金会共同制定的“CBU与我共成长”的公益计划的启动资金。他表示,一是出国运动员都是由国家的投入培养起来的,收这个钱不是说不应该收,但是篮协并没有收。另外一个方面,中国篮协,包括篮管中心,都属于非赢利机构,掌握的资金都是用来发展事业的,不涉及篮协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