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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7版:每日新闻·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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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路费当“超男”
租来的车被他当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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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租来的车被他当光光
亏得调剂行老板火眼金睛
  赌博输了,千方百计动脑筋用钱翻本,竟然动起来了用假证当掉租来的车的主意,结果还是被人识破。昨天,诸某被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才20岁的诸某是余杭区鸬鸟镇的无业人员,18岁时因盗窃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于2005年4月底刑满释放。经过服刑改造,诸并无悔改,无所事事的他又和以前的牢友聚到了一起,开始涉赌,欠下一大笔高利贷。他开始打起了诈骗租用汽车的主意。

  2005年10月3日,诸通过牢友陈某的关系向黄湖镇的宣某租了一辆长安之星面包车。10月5日,诸将该车开到德清县某寄卖商行,用假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将该车以1万元的价格当掉。店主并未发现诸的证件有假。

  诸也没想到1万元来得那么容易,没过几天,诸用同样手段又开始上演这出骗局。几天工夫,诸就以汽车租赁诈骗获得了17500元。

  而在10月20日,诸在上演第三次时,被调剂行老板识破,扭送进了当地派出所。

  本报通讯员 余检 本报记者 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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