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D0015版:新知·互联新闻
3  4  
PDF 版
· 导语
· “苹果”也生“虫”
· 滥发邮件可罚3万
· IT炫品:世界最怪异电脑
· 知识搜索趋热 雅虎知识堂上线
· 玉簟秋:喜欢李清照的西点师
· SIXAPART进入中国 助力中小企业网络营销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2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滥发邮件可罚3万
  本报讯 一份针对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的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30日起正式实施。

  至此,垃圾邮件终于有了定义;电子邮件服务将实行市场准入;不能匿名发送邮件;违规邮件运营者最高罚3万;而随着“互联网电子邮件举报受理中心”的成立,遭遇垃圾邮件干扰多年的中国网民终于投诉有门。

  处罚重质不重量

  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管理办法规定,未经互联网电子邮件接收者明确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电子邮件时,应当在互联网电子邮件标题信息前注明“广告”或“AD”字样;当邮箱用户明确表示拒绝广告内容的邮件后,应该告诉邮箱用户明确的联系方式。

  按照国务院有关条款要求,行政部门罚款金额范围为人民币1万~3万元。信产部人士称,信产部将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相关处罚。

  据悉,《管理办法》对违规的认定“不会考虑垃圾邮件数量,而是从情节(违规程度)的角度去考量”。“如果违反情况非常严重,可能罚款的力度会增大,并会伴随其他的处罚方式。”

  电子邮件市场准入

  作为遏制垃圾邮件的源头,《办法》将对提供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实行市场的准入管理。规定了电子邮件服务器IP地址登记制度,要求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按照技术标准建设服务系统,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对电子邮件服务提出具体要求。违反规定发送电子邮件,将受到相应处罚。

  电子邮件服务器也将实行实名登记制度,以便在收到垃圾邮件时,能够查到罪魁祸首。《办法》规定,将对电子邮件服务器实行IP地址登记制度。此外,《办法》同时要求,电子邮件服务商,必须关闭电子邮件服务器匿名转发功能。

  垃圾邮件举报三通路

  《办法》同时还规定,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个人注册信息和互联网电子邮件地址,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泄露用户的个人注册信息和互联网电子邮件地址,但“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管理办法还公布了用户举报垃圾邮件的方式,并规定了接到举报后的处理程序。

  (010)12321及abuse@anti-spam.cn将成为用户举报垃圾邮件的直接途径;同时,用户还可以通过反垃圾邮件网站www.anti-spam.cn举报。

  本报综合消息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