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媒体近期对于一名少女被5名青少年杀害的报道,我感到非常震惊,一个鲜活的花季生命竟然陨落在同龄人的手中。作为一个政治老师,我觉得有必要给学生讲述这个悲剧,引发学生的思考。
我在任教的三个班级问起学生是否知道这个案件,有一半的同学举起了手,他们是看了报纸或电视知道的。
问同学们看了这个案例的想法,他们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
陈茹洁:我觉得太残忍了,用这样极端的方式结束同龄人的生命,让人触目惊心。
毕闲婷则很老道地分析起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青少年叛逆心理很强,遇到问题不够冷静,容易冲动,做事情不计后果,分辨事非的能力较差,也很容易受同龄人的影响,所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朱超俊:我为他们感到惋惜,他们用自己的行为毁灭了六个家庭,危害的不仅是受害者,给他们自己和家人也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樊雨飞:家长应该多和自己的孩子沟通,为孩子创造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并告诉孩子遇到问题应该怎样妥当解决。作为学校,应该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使他们知道什么事情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情是做不得的。
而一个同学的发言更加引起了我的关注,他说:其中的一个人(指加害者)最倒霉了,她刚满19岁了,如果未满18周岁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我向同学们表述了自己的观点:因为大多数未成年人在作案时对自己行为的性质缺乏正确的认识,而且大部分人犯罪动机单纯幼稚,主观恶性不深;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宽大处理,是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但如果因此而放纵自己的行为,毫无顾忌地进行偷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样会给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这个悲剧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孩子成人比成材更重要,作为学校,对学生要加强法制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地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要补上“生命教育”的内容,教育学生珍视生命、爱护生命。
杭州市朝晖中学 刘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