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大可
昨天上午,家住杭州萧山区的徐先生打进本报热线。“我一个朋友遇到了一件比较气愤的事,想请你们给我评评理。”
徐先生一位女性朋友小怜(化名)去年到萧山区务工,同来的还有一名男性老乡。两人的住房在同一农居点内,作为老乡,平时的走动自然不少。前几天,小怜在这名老乡家中玩电脑,无意之中打开了一个U盘,里面存储的内容不禁让小怜大吃一惊!
“是小怜的裸照,估计是去年夏天趁小怜在公共浴室洗澡时偷拍的。”徐先生很气愤。另外还有一段DV,偷拍者一不小心还把自己拍了进去。
当时,小怜冷静了一下,她先把照片拷贝到了自己的电脑上,再把U盘上所有的照片都删除了。“我们想问问,能不能凭这些起诉他?”徐先生问。
记者为此咨询了法律专家,其表示严格地讲这一行为“侵犯了广义的隐私权”,但如果偷拍者没有把这些照片散布,那还不足以对其提起民事诉讼。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杭州第七人民医院院长、心理学专家赵国秋,其表示社会上的确存在有“性心理障碍”的人群,细化地讲就是有“窥阴癖”,形成原因也十分复杂。对于这类人群,其行为就不是道德品质问题可解释了。
“如果不是,那这个人就应该受到谴责,是道德品质的问题。”赵院长随后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