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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5版:每日新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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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一字之差,差出9900元
写字“龙飞凤舞” 惹上麻烦官司
  ■本报通讯员 余法 本报记者 孙燕

  

  一张借条,一个“万”字左边加个单人旁,是百还是万?现在,余杭的童某和许某就因为这个潦草的字,闹上了法庭。

  

  童是借条的主人,曾经也是许的老板。以前,许要用钱,会写张借条,预支工资。后来,许离开了童,结清了工资。

  而前几天,童拿了一张许的欠条上法院,说许当时还欠自己10000元,但许不承认,说只欠了100元,但后在结算时已扣除了。因为欠条上的一个关键字写得难识别,所以,只有靠法院来断断这桩案子了。

  这“万”字与“百”字之差,关系到9900的“差价”。审案的时候,法官十分慎重。庭审中,童的代理律师说,虽然字典里没有万加单人旁这个字,但实际生活中确实有这种写法。

  法官认为,童某提供的证据不足,综合全案案情,考虑到双方就借款及工资进行了结算,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双方结算中应该包括该笔借款。所以,驳回原告童某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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