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吴志峰向媒体通报依纪依法调查处理“8·6”事件的有关情况,大冶市委副书记李鹏国、陈方银等被开除党籍。
去年8月6日,大冶市发生一起到黄石以“袭警”和冲击党政机关为目标,实施打砸抢堵,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群体性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治、社会影响。
根据湖北省委的决定,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黄石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公安机关,对“8·6”事件的组织情况、动员情况、指挥情况、经费情况、有关领导干部的参与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已查明,该事件起因是不满撤市改区,由大冶市少数领导干部组织策划,大冶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少数退休干部组织发动,少数矿主出资,社会闲散人员参与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群体性事件。
黄石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报经黄石市委、市政府决定,分别给予大冶市委副书记李鹏国,大冶市委副书记、副市长陈方银,大冶市民政局局长石教鹏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给予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石忠文,大冶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郭衍炳撤销党内一切职务的处分,责令其分别辞去大冶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主席的职务,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分别给予大冶市老年体协主席石代田、大冶市老年体协副主席张志翔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的处分。据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