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省质监局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合格3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5%。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链条拉断力差。最严重的仅能承受4200N的拉断力,仅为国家标准规定值的一半。链条拉断力差的自行车,骑行时链条容易断裂。
二是鞍座调节夹紧装置强度不合格。最小的只能承受300N的负荷(标准规定值668N)。这会造成骑行者重心偏离,影响骑行者的安全。
三是驱动系统静负荷达不到标准要求。驱动系统静负荷是考核自行车整车驱动系统强度性能的主要指标。
不合格产品名单:1.常州市豪骏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豪骏牌(560mm)自行车;2.上海凤安自行车厂生产的顺燕牌淑女车(660mm);3.天津市帅龙自行车厂生产的帅龙牌女车(610mm);4.天津市弘亿达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泓世达牌女车(660mm)。其中,杭州冠豪车业实业有限公司拒检。 肖扬 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