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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3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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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重点班,要说再见不容易
  2月25日,《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但是该草案的一些规定,要真正实行,还须破解很多现实的障碍,如“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不得以任何名义编排设置重点班”这一规定。

  该不该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历来是教育界人士争议的焦点之一。在目前的教育大环境中,取消“重点”有很多现实的障碍。

  义务教育只能管到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就不受“义务教育法”约束了。高中要追求高考升学率,肯定要设“重点”;高中设了,你初中设不设?其实,一些地方以前也曾下文件禁止分重点非重点,但评价学校的标准仍然是升学率,禁止设重点最后就成了一纸空文。明里不设,换个“实验班”、“强化班”、“特长班”的名目照样可以“重点”下去。

  义务教育只是整个教育体系的一部分。教育体系不动,义务教育就像孙悟空,很难翻出如来佛的手心。义务教育改革要取得实效,还须高考制度的改革与之相配套。素质教育之所以偃旗息鼓,就因为拗不过高考指挥棒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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