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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反腐利剑斩落128人
四川医疗系统反贿赂专项行动纪实
  拿回扣的都带“长”字

  四川是医疗卫生事业大省,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有1100多家,从业人员数以十万计。

  权威媒体引述四川省检察院的数字表明,从2004年至今,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医药系统职务犯罪中,有50%以上的涉案人员都是带“长”字号的,包括卫生局长、医院院长、卫生所所长、医院药械科长,卫生局医政股长、科长等。

  在此次医疗行业反贿“风暴”中,自贡是“重灾区”之一。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官员认为他们查处的是一起特大医疗腐败的“窝案、串案”,共有16名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涉及县级以上干部四人,大案16人,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目前自贡这起窝案已有三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称,从1999年1月至2005年4月期间,自贡市第一医院在采购药品、医疗设备及基建过程中,该院院长邓某涉嫌受贿金额达36万元,并有140万元巨额财产涉嫌来源不明。

  在这个院长的带领下,副院长吕某从1999年至2003年担任副院长期间,利用分管该院设备科等部门的便利,在单位采购彩色超声成像系统、椎间盘镜、血球分析仪等医疗设备业务中,先后多次收受个别企业负责人贿赂的美元及人民币。在收受商业贿赂已经“蔚然成风”的情况下,该院另外两名副院长以及设备、总务、信息、药剂、眼科等科室多名人员自然不甘落后,收受贿赂一发而不可收拾。

  2005年6月初,达州市中心医院原院长李某成为此次反贿“风暴”中最早被检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对象。达州市检察机关查明,李某在1997年至2005年春节期间,收受11人25笔贿赂,共计124万元。去年12月27日,达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受贿一案。

  当地媒体的报道说,当李某等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得到这一消息的医院职工“自发燃放鞭炮以示庆贺”。

  根据当地媒体的报道,开江县医院某医生曾检举揭发了所在医院医生集体接受医药回扣的内幕,并附有很多证据。这名医生说,最近3年多来,医院回扣现象越来越严重,几乎每个医生都收红包、拿回扣,回扣药几乎占处方的80%。

  这名举报人还对当地媒体透露,药贩子给医生回扣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医院药价就是这样被抬高的,平时医院的职工有个头痛脑热也不在自己的医院内开药,而是去外面的药店买。

  采访中间,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驻卫生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董永超送来一份名为“坚决治理商业贿赂,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反腐败斗争”的通稿。

  通稿透露,“四川这次查处36个院长、副院长、科(处)长,不能说明我们四川医疗腐败的问题最严重,更不是说我们四川有问题的院长最多”。

  是企业拉他们下水的

  2006年初,四川省卫生厅再次在媒体上公布了举报电话。董永超说,四川省卫生厅对于医疗腐败和行风建设的检举渠道一直非常畅通,举报电话、厅长信箱都设立得齐全和规范。

  但他同时指出,真正打电话来举报相关问题的并不多,“主要以信件举报为主,我每天都会阅读相关的举报信件,从中认真筛选有价值的举报线索。”

  董永超说:“现在全国约有6000多家药厂,还有数不胜数的医药公司,它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生存问题,主攻对象自然是医院院长。药品从药厂经过医药公司进入医院,这个过程中围着院长转的人太多了。有些医院院长开始可以抵抗,但是在药厂和医药代表强大的攻势下,时间长了就很有可能遭拉下水。”

  这次出事以后,卫生厅找来几家医院院长,组织讨论了《关于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管理的通知》。董永超表示,这个通知的目的就是防止医疗机构领导干部陷入非法利益的格局之中。通知规定:医院院长不再像过去一样兼任药事委员会主任委员,也不得直接介入药品采购和医疗器械采购等具体工作。

  一个显而易见的假设是:如果院长仍然兼任药事委员会主任委员,那么如果几家药品企业都同时参与招标,院长作为主任委员讨论时往那儿一坐,药事委员会成员和经办人员难免要看院长脸色行事,买这家还是买那家,院长的一言一行都可能会对药品采购起到主导作用。

  卫生厅认为,过去是由下级监督上级,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不理想,现在是上级监督下级,下级的过错上级要承担责任,所以监督的力度和效果能大幅提高。

  行业腐败是看病贵原因之一

  在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之后,四川省卫生厅按照省委领导的要求,配合省纪委、省纠风办和检察机关,以此为突破口,揭开医疗机构少数领导和医务人员收受商业贿赂的盖子,这一堪称勇敢的举动并没有被看作是“抹黑”。

  除了办学习班、下发通知外,四川省卫生厅还在全系统提出七条警戒线:取消内部科室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同类药优先选择低价品种;医务人员使用治疗效果相当的药物时优先选择优价品种,不得开单提成;医务人员应选能够明确诊断且费用较低的检查项目,不得盲目重复施检;医疗机构不准实行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医务人员不得私自外出会诊;会诊收费按照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相关标准执行,不得私自或另行收取会诊或劳务费。

  四川省卫生厅还通过总结分析药品购销案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药品集中招标的利弊得失,制定了“取消招标中介、建立监管平台、推行挂网采购、促进药价下降”的改进措施,促进阳光采购,压缩药价虚高的空间。

  初步统计表明,实施这些措施后,四川第一、二批挂网药品和第三批中标转挂网药品的零售价比国家现行零售价分别下降了31%、28%和40.6%,平均下降了33.2%。2005年12月,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在成都召开的部分省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上,四川的做法得到了充分肯定。

  该厅一位负责人强调,此次医疗“反贿风暴”在取得初步战果之后不会就此收手,四川还将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滥检查、开大处方等违规违纪行为”。 据瞭望东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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