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人:陈丽蓉 李金 李剑民
——安吉县从事装饰业的女士胡某某,日前驾驶一辆小型客车从安吉来德清联系业务,途经104国道时,因超速驾驶,被正在该路段执勤的上柏交警中队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胡女士拿不出驾驶证。执勤民警从网上查询,也找不到关于胡女士的驾驶证信息。审查中,胡女士称在1996年曾经考试领取过机动车驾驶证,但后来历经10年从未参加过验审。
鉴于胡女士10年未参加验审和换证,机动车驾驶证应早已被注销,其行为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上柏交警中队对胡女士作出了罚款500元、并处拘留3天的处罚决定。此外,胡女士还因超速行驶被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