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兴旺发达但问题也一大堆的中国艺术品市场要立法啦!一旦《艺术品经营管理条例》(暂名)获得通过,难以分辨真伪的消费者们,为赝品、假画头痛不已的艺术家们,苦苦支撑的画廊、资质各不相同的拍卖行,都将有法可依了。昨天下午,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刘玉珠等会同我省文化市场管理、经营、学术、法律、传媒等各界以及艺术家代表等,在省文化厅召开了研讨会。与会各方就艺术品市场发展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尤其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制假、贩假的治理,艺术品市场信用体系如何建立,以及立法的必要性进行了讨论,不少与会者提出了让大家频频点头的好点子。
据文化部相关人员透露,艺术品市场,是目前文化部管理范围内惟一没有国务院条例的市场,2004年,有关部门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了《艺术品经营管理条例》草案,目前,该条例正在审议论证当中。作为当前艺术品市场最繁荣的省份之一,浙江的情况将为条例的完善和可行性作出有益的参考。这里,本报辑录昨天会议中有意思的发言,没准儿这就是读者最关心的,也最有可能在今后落到实处的建议。
培养一批民间的鉴赏家
中国美院教授 吴山明:
提倡建立民间的鉴定机构,像陆俨少鉴定研究会这样的民间机构要多一点,并成立经营者协会注重行业自律,管理部门只要设定它的成立门槛和资质,其诚信度、可靠度可以由市场机制来确定。
搞“诚信度评选”并利用高科技鉴伪
浙江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陈振濂:
立法中,“真假”是底线,在欧洲,用“假货”都要受到经济处罚,这可供我们参考。在静态的游戏规则中,最好是注明:制假、售假甚至用假要承担什么责任。另外,建议动态地按期对相关拍卖行、画廊进行诚信度评选,并设定准入机制。另外,浙大已经在着手以分子力学等高科技手段分析、鉴定古玩和字画,希望能建立一个有公认度的数据化、量化过程。
斩断制假售假的产业链
艺术评论人 曹工化:
去年,美国某评论家在媒体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夸奖哥伦比亚公司的一个片子,事后发现该评论家与电影公司是认识的,结果法院判哥伦比亚公司赔偿每位观众10美金,此事值得借鉴。现在的制假售假是一个产业链,制假者、售假者、画廊或拍卖行、评论家甚至媒体等都可能是这个利益链条上的一环,对这些环节都应该施以监管。
严厉制裁拍卖会上的托儿
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 陆镜清:
现在部分机构、藏家会同拍卖行一起,找托儿哄抬价格,以假成交来欺骗消费者,这对市场的健康发展非常不利。建议利用税收、法律等手段来制约这种坑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当年卖到日本的天价油画多是假货
油画家 潘鸿海:
最近有一个日本朋友告诉我,日本发现很多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卖到日本的天价油画,包括那幅创天价的梵高作品都是假货,现在国内已经出现境外名家艺术品,大家要小心,希望也能出台法规保护消费者利益。
相关法律应说明如何对待假货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 王秋潮:
知道是假货可不可以售假?明知是假货能不能销毁?这方面,假币是有法规可循的,但假的艺术品呢?要把制假售假是否触及版权、著作权,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说清楚。
本报记者 蒋梦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