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日本2月27日签署了一项旨在和平利用核能的合作协议。这是继日本与美国、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与美国签署类似协议后,三大核能开发国家和集团之间签署的又一项新的合作协议。
欧盟与日本在和平使用核能方面的谈判开始于1998年,双方2月27日签署的协议有效期为30年。根据这项协议,欧盟与日本将在核技术、核电站、核安全、放射性保护以及核燃料处理等领域加强合作。此外,双方还同意很快签署另一份有关核研究的合作协议。
欧盟委员会在协议签署后发表的新闻公报中说,这项协议的签署为欧盟与日本在核能领域的合作掀开了新篇章。今后,双方的合作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核不扩散等问题的国际条约,保证在钚等敏感核原料使用方面的透明度。
欧盟委员会负责能源事务的委员皮耶巴尔格斯也表示,这项协议为双方能源企业的发展制定了长期稳定的框架,为双方在能源领域的商业合作提供了必要保障。
据欧盟委员会预测,在未来30年里,欧盟与日本在和平使用核能方面的合作金额可达数百亿欧元。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