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 春节假日前一天,辽宁足球队正式提出转让申请:辽足将整体转让给辽宁小虎俱乐部。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债务责任。而辽小虎俱乐部法人代表为苏建民———张曙光的一位好朋友。左手倒右手的“金蝉脱壳”之计开始上演。
2月5日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奥体中心和三元乳业上访足协,“讨债团”第一次浮出水面。
2月13日 原辽宁星光俱乐部(前辽青)的8位球员家长代表抵京,第一次向中国足协状告辽足俱乐部拖欠球员奖金。一位球员家长表示:“辽足拖欠辽青队员总计160多万元的费用。”
2月17日 辽足前主帅王洪礼、原辽足大股东曹国俊加入“讨债团”,前者要求偿还拖欠工资奖金,后者主张1000万元的转让债务权利。
2月21日 原辽青球员家长一行十余人再度赴京,希望足协帮助他们尽快讨回“欠薪”。
2月24日 在足协召集的四方会议上,谢亚龙正式表明态度:“不还清拖欠辽青球员的钱,辽足不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