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马克·博斯曼是比利时足球乙级联赛列日队的一名普通队员。在1990年合同到期时,他打算转会到法国的敦刻尔克队踢球。然而敦刻尔克队不愿支付列日队开出的转会费。为了生计,博斯曼不得不到比利时的一支丁级俱乐部踢球,收入和名气大为降低。
同年,博斯曼根据“罗马条约”第48条,以他享有在欧盟成员国内迁徙自由为由将列日俱乐部、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告上设在卢森堡公国的欧洲法院。
1995年12月15日法庭裁决:博斯曼以及欧盟的所有球员在合约期满之后,可在欧盟成员国内自由转会。这就是所谓的“博斯曼法案”。这一天,不仅成为世界足球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日,也成了欧洲足球史上里程碑式的日子。实行了几十年的外援上场名额限制和自由球员转会费制度都被裁定为非法。 黄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