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克特罗是畅销书(已译成中文)《上帝之城》的作者,他这本最新小说的历史背景是美国南北战争,主要人物是联邦陆军总指挥官格兰特的得力干将威廉·提坎塞·谢尔曼。
谢尔曼1820年生于俄亥俄州,1840年毕业于西点军校。他是主张对南方叛乱分子实行无情打击的北方少数高层将领之一。他曾在给林肯的信中这样写道:“南部必须由我们来统治,不然南部就要统治我们。我们必须征服他们,不然我们就要被他们所征服。他们除了要征服我们之外别无他求,而妥协之谈全是胡说八道。”他还提出这种恐怖政策:“我们应派军官、警察、法庭深入到南部的各个角落……至于时间,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在所不惜。我们一定要清除和摧毁一切障碍,有必要的话,就杀死每一个人,夺走每一寸土地,没收每一件财物,一句话,破坏应该破坏的一切东西。不达目的势不罢休。”
他的部队攻占了亚特兰大后,谢尔曼命令部队捣毁亚特兰大市全部铁路和工业设施,一把火把近三分一的市区烧成白地。然后,谢尔曼亲率62000名北军,分后四路踏上征途,开始了对南方的扫荡,部队带了足够的军火,却没带多少粮草,他打算在佐治亚夺得一切。他本人只带了一套换洗内衣、地图、一瓶威士忌酒和一捆雪茄烟,经32天的跋涉后,身后留下的是长300英里,宽60英里的焦土地带,摧毁了沿途所有的车站、铁路,扫荡了所有的种植场和农场,解放了成千上万的黑奴。部队把农场主所有的财物全夺过来,带不走的就全部就地分给黑人,赢得了极大的民心。
谢尔曼仅用一个月便抵达东海岸,并攻下萨凡纳,这就是著名的“向海洋进军”。后来他又乘胜进军,六万大军天天行军,继续对所经地区实行焦土政策,于次年三月攻下罗利,与格兰特会师,完成了对南部同盟的战略包围。
小说并非一个史诗式的故事,而是以一个个的人物命运串起整个战争进程。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并非谢尔曼的丰功伟业,而是一些南方的北方的黑人的白人的军人的平民的人物系列。小说开始于一个南部种植园主的家庭的逃亡前夜。这个家庭不得不放弃他们的大量财物和大批奴隶,把自己的东西装在两辆大车上拉走。
故事主要描述的是在北军方面,最高指挥官谢尔曼在第三章才出场,但不像历史书中那么冷血铁腕,他看着自己的士兵与死人睡在一起时的一段内心描写几乎有多愁善感之嫌。他想到了历史上的战争,想到了战争中的个体命运。所有的历史书都没提到谢尔曼的个人家庭生活。而他个人在战争中的损失也相当惨重。他的大儿子、小儿子和太太都在战争中死了。
书中另外还有一些主要人物:在北军中的德国裔外科医生、一个前南部法官的女儿,后来当上了军医的助手,是一个高雅而有教养的小姐。比较有趣的人物是两个年轻探子,一个叫WILL 比较投机,一个叫ARLY的比较自作聪明。有点像莎士比亚的喜剧人物,可是后来自然也成不了喜剧。这些小人物的命运被这场战争彻底地改变了。
这部小说几乎就像是抒情诗,所有的书评都说作者呈现的是一种“残酷的浪漫”。所有的人物对话没有引号,读下来给人的感觉像是萨拉马戈的《失明症盲忆》,像是一个人的喃喃低语。这部小说的现实指向是反思当前的伊拉克战争,揭示战争对人心造成的影响。作者当然是反对小布什,反对伊拉克战争的。在小说中,没有英雄伟业,没有宏大叙事,只有人的命运,人的沉思,人心的力量、光明和黑暗。
中国读者说起美国南北战争就会马上想起《飘》,是因为那个个性鲜明的女主人公,她的命运超越了战事本身。而这本书的单个性格可能不及《飘》,但也相当有特色。叙事风格会让人感受到美国人沉静的一面。《断臂山》在美国热映说明人心还有向往温情的一面,所以这本书在美国引起的重视可能也是出于相似原因。但南北战争毕竟离现在,离中国读者远了点,而其中也没有一个贯穿始终的动人的爱情故事。它被公认为当下美国最优秀的文学作品,不是没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