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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杭州市老年人优待证》明年全部更换 ●70岁以上老年人,进入大部分公共场所免费
老年人优待证 今后全省“一本通”
杭州贯彻《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有关政策出台 本报今天为你细细解读
  ■本报记者 孙连兴 本报通讯员 汪永春

  

  去年9月,《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出台。不过,由于《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中各项具体优惠措施的落实需要研究与协调,因此,杭州市贯彻实施《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从2006年4月1日正式开始。

  

  ▲老年人怎样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

  杭州市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小一寸近期拍摄的红底彩照1张,到本人户口所在行政村、社区申领登记。初次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是免费的。污损、遗失后需换证、补证,要收取制证工本费(2元/张);有低保和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免予收费。

  目前,杭州市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92万余人,这次需要全部更换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

  

  ▲原有《杭州市老年人优待证》是不是一定要换?

  根据《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以后,各地不再另行发放其他优待证,已经发放的使用至有效期满止。

  《杭州市老年人优待证》使用有效期为2007年4月1日之前。因此,持有《杭州市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仍应抓紧时间到指定地点登记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

  

  ▲《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未领到之前,《杭州市老年人优待证》能用到何时?

  考虑到《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制作、发放需要一段时间,省、市老年人优待证可交叉使用1年(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衔接期内两证享受的优惠政策相同,交叉使用期满后,不再制发和使用《杭州市老年人优待证》。

  

  ▲外地老年人长期在杭居住,可否在杭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

  《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由省老龄办统一监制,由各区、县(市)老龄办负责制作,免费向老年人发放,制作经费由区、县(市)财政承担。因此,⑴、在杭州长期居住的本省外地(非本市户口)的老年人,原则上应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办证,确有困难的,可以在杭州市居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凭身份证办证,但需缴纳制证工本费;⑵、在杭州长期居住的外省户籍的老年人,可在居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缴纳制证工本费;⑶、港澳台及外籍老年人凭有效证件(护照、大陆回乡证)可在居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缴纳制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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