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下的命令!但何罪之有?何罪之有?”
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在1日庭审中首次承认,他曾下令审判杜贾尔村148名村民,以及铲平这个村庄。但萨达姆辩称,他完全是按法律行事,没有过错。
分析人士认为,萨达姆首次“认账”并自我辩解,预示审萨进程更加接近实质阶段。
何罪之有?何罪之有?
正当1日庭审就要结束时,萨达姆出人意料地站起身要求发言。得到法官允许后,萨达姆在庭上做了长达15分钟的陈述。
萨达姆承认,确曾下令前伊拉克革命法庭审判杜贾尔村148名村民,而这次审判最终导致村民全部被判死刑。不过,萨达姆辩解说,这一切都合乎伊拉克法律。
“我依照法律把他们送上革命法法庭,”萨达姆说,“何罪之有?何罪之有?”
萨达姆说这番话时直视庭上5名法官,二目圆睁,一脸愤怒。不知是故意还是事先的确没有沟通,辩护律师席上萨达姆的几名律师竟显得有些惊讶和迷茫。
萨达姆接着说:“如果审判一名被控刺杀国家元首的嫌疑人——不管这位元首是谁——是一种犯罪,那么这位国家元首如今就在你们手中。审他吧。”
萨达姆说,他确实曾命令军队“铲平”杜贾尔村,不过这也属“合法”行为。
“是我摧毁了(杜贾尔村的)土地。这并不是说,我开着推土机摧毁了那里,不过确实是我摧毁的。”萨达姆说,“这是‘革命指挥委员会’通过的决议。”
萨达姆声称,伊政府有权根据“国家利益”没收土地,并说他随后命令向杜贾尔村村民提供“大量赔偿”。
一人做事一人当
不仅承认下令铲平村庄,萨达姆还摆出“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架势,要求法庭释放同案其他被告,因为他们只是在奉命行事。
“如果首要人物承认他应该对整件事负责,这能让你们的事变得简单,那么你们为什么还要纠住这些人不放呢,”萨达姆说,“国家元首在这里。审他吧,放其他人走。”
萨达姆用手指着被告席上的前伊拉克革命法庭首席法官阿瓦德·班德尔说:“班德尔依照法律审判他们(村民)。根据法律,他有权按照自己的判断宣判他们或把他们无罪释放。”
控方检察官先前说,萨达姆1982年在杜贾尔村遭遇未遂刺杀后,将整个村庄夷为平地,并残忍杀害148名什叶派村民。
呼吁民众保持团结
谈完案情,萨达姆没忘利用庭审呼吁伊拉克保持团结。
“民众必须团结,”萨达姆说,“所有宗派,所有民族。”
或许是感到局面有些失控,主审法官拉乌夫·阿卜杜勒-拉赫曼这时打断了萨达姆,颇为温和地要求他结束发言。
萨达姆却仍显得有些意犹未尽:“给我一些时间,我已经当了35年你们的总统。根据宪法,我现在仍然是伊拉克总统。”
不过,阿卜杜勒-拉赫曼还是宣布休庭,并把下次庭审时间定在3月12日。
耿学鹏(新华社供本报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