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伟利
“三八”节,一个属于妇女的节日即将来临,而今年,又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的第一年,全国妇联也将今年定为“法制宣传年”。妇女到底可以得到哪些权益,权益受侵害后,妇女该怎么办呢?新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又让妇女增加了什么权利呢?
3月4日上午,本报和省妇联将钱江晚报的大型互动栏目《桥梁》架到杭州吴山广场,为妇女维权撑腰。当天,来到《桥梁》现场的嘉宾有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杭州市信访局、女检察官协会、女律师协会、杭州市人民法院以及省妇联等单位有关领导。如果你正在为家庭暴力、正在为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等而烦恼痛苦着,那就来吧,只要有关妇女话题的,我们都一起来说说,我们一起解开你心中的那个结。届时,杭州上城区妇联还组织了很多用人单位,妇女姐妹可在现场找工作岗位。
当天,省妇联还将在吴山广场举行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年启动仪式。六位省市领导将向来自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家庭的六名代表赠送《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资料和“巾帼维权一卡通”;五位省妇女维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领导,为妇女维权工作者授牌颁证。省委副书记乔传秀也将亲临现场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