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钟法 本报记者 孙燕
去年11月 17日早上,66岁的陆缙生与母亲发生口角,亲手掐死了84岁的老母,随后投案自首。案件发生后,亲戚朋友、邻里街坊纷纷为陆求情。
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陆缙生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陆缙生因不满母亲在共同生活中的处事方式,而非法剥夺了母亲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罪名成立。杀害年迈母亲的行为,于情于法都应严惩,但陆缙生案发后,有投案自首情节,在法庭上有悔罪态度,且母亲陆萍在共同的生活中的确有不当之举,所以从轻处罚。
陆缙生平日里,对经济、生活基本自理的母亲没有尽孝,同样激化了双方的矛盾。案发当日,母亲提出要搬去敬老院生活,要陆缙生拿出6万元,以了断多年的家庭矛盾,法院认为并无不当。
听完判决,陆缙生一脸平静。无期徒刑,对于66岁的他来说,意味着什么?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厉健律师说,陆缙生杀人的主观恶意并不大,属于一时冲动地激情杀人。他在开庭时已经表示了忏悔,也必将终身受到良心的谴责。
而在中国这样一个老龄化的社会,老人将越来越多。“老吾老,及人之老”。从此案中,我们应该深思:要善待身边的老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