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胡景,1899年出生于河南孟县。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不久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4年4月,任唐山社会主义青年团地委书记。1928年秋,先后任中共淄博特委书记、中共青岛特支书记,同年12月任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部长。
1929年2月,党中央调武胡景赴济南主持中共山东省委的重建和组织整顿工作。4月不幸被捕,他与邓恩铭、杨一辰等建立狱中党组织,坚持斗争。杨一辰和武胡景等6位同志先后成功越狱。1930年1月,党中央委派武胡景赴顺直省委工作,任唐山市委书记。7月,调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2月,任中共北满特委书记兼哈尔滨市委书记。1933年1月任上海中央执行局军委书记,1934年春任中央保卫部部长。1934年10月,上海中央执行局遭到严重破坏,武胡景主持组成中共上海“临时中央”执行局,担任代理书记。
1935年,武胡景奉党中央之命赴莫斯科出席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被选为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委员。1936年,在苏联肃反期间,因反对王明、康生的错误,武胡景受到诬陷迫害牺牲,时年37岁。1953年,苏共中央为武胡景平反。1957年,中共中央追认武胡景为革命烈士。